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创面拍摄及自动分析仪拟院内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

发布日期:2023-03-09

创面拍摄及自动分析仪拟院内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 

一、说明:

1、以下采购项目,我院拟向社会公开,于近期进行院内竞争性谈判采购。

2、请有意向参与该些项目竞标且具备资质的生产企业、经销企业,按以下具体要求递交纸质相关资料,一式两份(设备物资部和使用科室各一份)。在 3月  16  日前递交我院设备物资部审核,资料不全、逾期者,谢绝接收。谈判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,联系人:小苏,电话:0592-5579067;

3、中标结果以谈判小组成员最终意见签字确认。

二、项目内容:

序号

医疗设备名称

数量

预算单价(万元)

预算总价(万元)

申请科室

1

创面拍摄及自动分析仪

1

5

5

胸外血管科

三、相关资料内容:

  1)封面: 资料封面上注明所投项目、报价商名称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;

2)资料一览表(按以下内容顺序排列,并注明页码,若无法提供该项目文件,请在该项所对应的页面上填写情况说明); 

3)仪器设备报价一览表(含生产厂家、产地、品牌、型号、主要用途、配置清单、彩页资料等,仪器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应与注册证上规格型号一致),报价表按项目分别报价(每项报价不得超过预算总价);

  4)报价表上须承诺售后服务(原则上要求中标产品保修期限不少于2年);

  5)仪器设备的生产许可证及医疗器械注册证(含注册登记表)复印件或备案表复印件,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请提供相关佐证材料;

  (6) 厂家合法有效的三证(含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、及税务登记证、代码证复印件);

 7)报价供应商合法有效的三证(含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、及税务登记证、代码证复印件)及报价供应商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;

 8)厂家授权书,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和法人、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复印件(签名);

 9)若配套耗材或试剂(包含专机专用,非专机专用)的,还应提供相关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或备案表(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请提供相关佐证材料)及其分项报价;

 10)其他单位的中标资料(含配套耗材及试剂(包含专机专用,非专机专用)的合同或发票复印件(最好提供厦门本市及省内三甲的中标资料)

  (11)以上资料必须加盖公章,以证明其真实性。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报价商(盖章):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报价商代表签名及联系方式: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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